公共小巴營運商面對其他運輸業界搶人手,如果政府再加設考牌關卡,只會對業界雪上加霜. |
立法會近日就運輸署提出修改道路交通條例作出討論,要求在2015年6月1日或之後申請公共小巴駕駛執照的人士,須修習及完成職前課程,才可獲發公共小巴駕駛執照。根據政府於2014年5月15日就立法會交通航運界議員易志明提問的書面回覆,現時持有公共小巴駕駛執照的人士達18萬人,但翻查香港公共小巴總數只有4,350輛,以大部份小巴經營/出租分兩更司機,再加15%「替更」計算,大約12,000名司機已經足夠。但為何公共小巴業界怕此例一開,更難請人甚至影響到乘客無小巴坐?
首先要了解《道路交通條例》,清楚訂明了小型巴士為最高載客16座位的車輛,巴士為17座位或以上車輛;駕駛執照則分拆為私家小巴(04類)及公共小巴(05類)兩種。而目前運輸署駕駛考試安排,考取公共及私家巴士執照(即09類及10類)合格後,將同時免試簽發04及05牌照。筆者也是透過這種方式取得這四個類別的駕駛執照。
依據這個原因,不少獲得公共小巴駕駛執照的人士,可同時駕駛俗稱旅遊巴的私家或公共巴士,以「私家小巴」登記、俗稱保母車的學校小巴。執照持有人可因應其個人評估的駕駛能力、喜好,當然還有待遇的考慮,駕駛某類別的車輛謀生。甚至不少人只為挑戰自我或只為一技傍身而考取商業車輛執照(還包括的士、中重型貨車),現階段沒有意圖投身運輸行業。
以2013年底運輸署的統計數字,已領牌的商用車(的士、小巴、貨車、巴士等)近16萬輛,相對18萬擁有公共小巴駕駛執照的人士,公共小巴營運說人手短缺算是真確,這是因為有其他運輸服務及行業競爭司機人手。
在小巴商會表示找新人入行駕駛公共小巴困難的情況下,政府卻沒有面對現實,竟然要求新申請公共小巴駕駛執照的人士強制參加入職課程,基本上就是想殺絕公共小巴行業。與其說這個職前課程討論了兩年所以要硬推,那為何討論十多年考取的士駕駛執照時,要加入英語及普通話口試以及顧客服務考試,今天仍沒實施?對應特區政府常言要促進旅遊業發展,不是更有需要嗎?
至於說公共小巴的駕駛安全問題,主因是所有紅色小巴以出租形式經營,司機要多勞多得而被迫風馳電掣爭取時間。如果整個小巴行業都能以正統經營綠色專綫小巴方式經營,司機是正式受聘僱員,路線、班次均有規定,司機工作時間及收入得到保障,這個問題就會逐漸消失。
另外,小巴業的經營空間受到過時的法例和政府無理規限,紅色小巴欲轉型為專線又設有重重關卡,經營者除非向市民開刀的不斷增加車資,根本難以提高待遇迎戰其他運輸行業在人手上的競爭。
入職前訓練的原意是好,但司機的待遇沒在合理水平和得到保障,說訓練課程可解決公共小巴的安全問題根本就是掩耳盜鈴;而且,強制培訓課程就猶如向駕駛訓練機構輸送利益,兩點併合是不能接受的。更是以目前駕駛考試制度,必定同時影響旅遊巴業的人手。在小巴業人手短缺情況下,特區政府要做的是修訂政策和法例,停止扼殺公共小巴業的前景,而不是借道路安全枉作小人和養肥駕駛學校,影響到市民乘搭小巴的選擇。
(文章刊於蘋果日報 1/8/2014 http://hk.apple.nextmedia.com/news/art/20140801/18818480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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